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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私人空放​房地产典当权有哪些效能?
重庆私人空放房地产典当权有哪些效能?
  一、优先受偿的效能。
   房地产典当以后,债款人假如不如期履行债款,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以典当的房地产拍卖或折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1
  1、担保的规模包含主债权及利息、因债款人未履债款而发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完成典当权的费用。典当当事人也能够约好担保的规模。列入担保规模的均属优先受偿的规模。
   2、用于典当的标的物是房子和该房子占用规模内的土地使用权。在行使典当权时,能够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子与典当物一起处置,但关于处置新增房子所得,典当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新增的房子是建在使用权已典当的土地上,或者是在原房子上增建、扩建,按房子的所有权和该房子占用规模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共同原则,或是考虑到处置典当物时房地产受让人对房子的利用这一要素,都应当将新增的房子与典当物一起处置。但新的房子不管是否由典当人所建,是另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不属于典当物,典当权人因此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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