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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收账公司离婚两边有关产业分割和债款承当的协议条款,有效吗?青海收账公司离婚两边有关产业分割和债款承当的协议条款,有效吗?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则,“离婚时,夫妻的一起产业由两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产业的具体情况,照料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即法令赋予了夫妻两边在离婚时关于产业的分割进行合意约好的意思自治权利,仅在两边无法洽谈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选择通过法院依法裁判处理。 别的,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则,“离婚时,原为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应当一起偿还。一起产业缺乏清偿的,或产业归各自所有的,由两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据此,依据上述规则,离婚时,夫妻之间可以对债权债款作出约好,只要约好不违反法令的强制性规则,对夫妻两边均具有法令约束力。 本文由青海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