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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收账公司欠款人失踪了,债务人又应该向谁索债青海收账公司欠款人失踪了,债务人又应该向谁索债 (一)债务上设有确保人的,向确保人建议债务 为了确保债务的完成设立确保人,假如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确保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确保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务人可能会提出疑问,分明欠款人现已找不到了,又怎样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告知的被告,法院会采纳公告送达的方法。公告时刻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现已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务人提出的债务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取得清偿的债务,可以请求强制执行。 (三)请求宣告失踪,向债务人工业代管人建议债务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则,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他为失踪人。一同《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则,失踪人的工业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敷衍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工业中支付。 本文由青海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