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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收账公司夫妻两头婚后用共同财产告贷购买的房子,应该怎么承认?青海收账公司夫妻两头婚后用共同财产告贷购买的房子,应该怎么承认? 假设两头没有对婚后财产进行特别约好,两头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都归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仍是登记两头名下,也不问房子是告贷购买抑或全款购买。 但当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时,另一方可能会面临必定的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的规则,一方未经另一方赞同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子,第三人好意购买、付出合理对价并处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子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权益遭受损害的一方只能在离婚时恳求私行处置的一方赔偿损失。法官提示夫妻两头在购房时应该将两头姓名一同签署在购房合同、发票等购房材料上,并将房产证处理在两头名下,以防止日后发生夫妻一方私行处置的状况。 本文由青海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