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收账公司告贷合同种类
青海收账公司告贷合同种类
从国家处理的角度,告贷合同可以区别为民间告贷合同和金融机构告贷合同两大类。
(一)民间告贷合同
民间告贷合同包括:
1.一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告贷合同:包括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及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告贷合同,上述告贷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两边当事人均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之外的企业间告贷合同——从现行法的规则来看属无效合同,可是现行规则已有松动痕迹。
(二)金融机构之间的告贷合同(告贷合同)是指经国家核准运营告贷事务的商业银行、诺言合作社等将钱银资金出借给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许个人运用,告贷到期时告贷人归还所借资金和利息的合同。
1.按照告贷资金来源,金融机构的告贷可分为自营告贷、托付告贷和特定告贷。
2.按照钱银的种类可区别为人民币告贷合同和外币告贷合同。
3.按照告贷用处可区别为固定资产告贷合同和流动资金告贷合同。
4.按照告贷合同有无担保,可分为诺言告贷合同和担保告贷合同。
本文由青海收账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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